本《意见》印发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意见》规定相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
司法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规范律师服务收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律师行业健康长远发展。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是人民律师,最本质的特征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根本的任务是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年来,广大律师忠诚践行使命,认真履职尽责,承担社会责任,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要看到,在律师执业中不规范不诚信现象还存在,比如私自收案收费、违规风险代理、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等,影响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损害律师队伍形象。去年以来,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司法部把“律师违法违规收费”作为重点,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收费案件。为推动常治长效,完善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制度机制,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严格限制律师风险代理收费,健全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强化律师服务收费监管。《意见》的出台,是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引导广大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问出台《意见》总的考虑是什么?
答:制定《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建立健全与我国律师职责定位、人民属性、行业特点相适应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制度机制。
一是坚持人民属性。《意见》立足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和人民律师的定位,强调要提升律师服务收费的合理化水平、公开化程度、普惠化范围,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努力解决涉及律师服务收费的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律师服务费标准不透明、风险代理收费不规范、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不健全、违法违规收费监管处罚力度不够等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明晰政策界限,完善制度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服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