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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隐瞒国籍导致民政机关越权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否有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转载 | 发布时间: 2023-05-28 | 5218 次浏览 | 分享到: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1期。原文标题:梁某某诉徐州市云龙区民政局离婚登记行政确认案。原文网址: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386385bcbc525e217b1e81fe55c3d5.html。 本文仅供学习研讨之用。


综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于2019年9月9日作出判决:


一、撤销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3行初139号行政判决;


二、确认徐州市云龙区民政局于2018年3月5日作出的《关于黄某某隐瞒国籍与梁某某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说明》无效。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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