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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可以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借款协议、转账凭证、借款确认书、还款承诺书等其他证据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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