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借条是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主要凭据,如果不慎弄丢,或者借款人根本就没出过借条,那么,出借人在未能按时收回借款时,最好不要急于起诉,而是在起诉先做好必要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
1、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沟通(须做录音) 、现场沟通(须做录音)、微信、短信等书面方式与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利息减免等事宜,目的是让对方对借款事实和还款意愿进行确认。可进行多次协商,每次都把证据固定好。通过协商,最好能签署《还款承诺书》、《分期还款协议》等书面文件,如不能签署,可将相关录音、聊天记录等作为起诉证据。
2、可向相关街道办、社区工作站、人民调解机构等请求协助调解,将调解文书、调解笔录等作为起诉证据。
3、可寻找相关知情人员作为证人,届时出庭证明相关借款事实,但证人证言一般只会起到辅助证明作用。
4、针对不同的具体个案,可聘请专业律师提前介入,律师将会在分析已有证据的基础上,指导出借人补充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