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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而不幸”的梁某成为深圳首个成功获批个人破产重整的债务人
来源:法治网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4-06 | 9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梁某是个人破产成功重整的首个债务人。


2018年,梁某选择蓝牙耳机市场开始创业,由于一直无法获得稳定的客户资源,未能打开市场实现盈利,加之受疫情影响,债务越背越多,无力偿还利息和滞纳金。2021年3月10日,梁某向深圳中院申请个人破产。


经过调查梁某财产收入、债权债务、家庭情况,划定豁免财产范围后,管理人协助梁某制作了个人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草案明确,在保留生活必需品和每月7700元用于一家四口基本生活费用后,梁某将在3年内分期偿还全部本金,债权人予以免除利息和滞纳金。该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由深圳中院裁定批准。


《条例》保护的是“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而债务人是否尽力偿债是判断债务人是否“诚实”的重要标准。即便进入破产程序,尽力偿债仍是对债务人关键性的要求。企图通过破产“赖账”的行为既不被制度允许,也无法通过程序检验,无法获得破产救济。深圳中院在审查个破申请以及推进案件办理时,非常重视对债务人偿债情况的审查,以防范债务人的“搭便车”心理甚至是破产欺诈。


“在梁某个人破产重整一案中,梁某展现出强烈的偿债意愿和努力。创业失败后,梁某积极找工作谋生;申请破产前,一家人节衣缩食坚持还款;本人及其家人都在破产程序中积极配合,充分、全面地履行了如实申报义务,申报的个人以及家庭财产、债务与管理人最终的核查结果基本一致。”深圳中院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介绍说,多数债权人也发表了监督意见,认为他属于“诚实而不幸”的人,这是重整计划草案能够顺利通过的原因。


(案例来源:法治网《为“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兜底--深圳法院先行先试个人破产制度一周年调查》)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22-03/11/content_86861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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