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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购房提供的出资,属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来源: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10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基本的认定原则是;如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婚前出资视为赠与自己的子女,婚后出资视为赠与子女及其配偶。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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