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因此,父方或母方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应围绕“自己直接抚养对子女更加有利”进行证据收集。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生育能力。若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因疾病、事故等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法院判决抚养权时可予优先考虑。
2、经济条件。虽然经济条件不是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良好的经济条件能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对孩子是有利的。
3、生活环境。如果一方的住处附近有完善的生活和教育设施,房子有学位,而另一方租住房屋位置偏僻、治安较差,学校较远,学位无保障,那么前者的优势会更明显。
4、教育水平。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环境的熏陶和父母的言传身教,父母的文化水平对孩子的教育是有影响的,孩子跟文化教育程度较高的一方生活,一般而言对孩子更有利。
5、职业类型。从事公务员、教师、银行等职业的人员工作时间相对规律,收入稳定;而有些人从事的工作虽然经济收入高,但应酬活动多、作息不规律,从抚养孩子的角度看,前者更具有优势。
6、日常陪伴。如果一方在日常生活中把大量时间精力花在孩子身上,用心陪伴孩子,孩子对其依赖性很强,而另一方则是下班回家就看电视、玩游戏、网络聊天或者加班,对家务袖手旁观、对孩子不闻不问,显然,孩子跟前者一起生活更有利。
7、其他子女。如果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时,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会被优先考虑。
8、疾病情况。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法院可能认为其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9、品行道德。如果一方有家暴、遗弃家庭成员、赌博、酗酒、吸毒、生活作风不良、三观不正、违法犯罪等情形,这些对于子女身心健康都会有不利影响。
10、祖辈意见。如果孩子平时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长期共同生活,而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已退休,有能力、也愿意继续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那么,父母双方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当的情况下,祖辈的意见可以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以上是常见的收集孩子抚养权证据的几个方向。
安深私人律师温馨提示:
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在收集证据时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所有证据都收集完成后,发现双方条件相当,还可以考虑其他的方法措施。总之,每个案件的具体案情不尽相同,取证、应对方法也各不相同,建议尽早聘请私人律师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