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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章:执行人员及其回避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转载 | 发布时间: 2023-04-12 | 1713 次浏览 | 分享到: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

[22]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8条。

[23]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法发〔2005〕20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法发〔2017〕4号)等相关内容。

[2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

[25]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26]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五条。

[27]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十六条。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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