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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男方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1-01 | 1211 次浏览 | 分享到:

禁止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包括:(1)女方在孕期;(2)女方分娩后1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


但也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1)女方在上述三期内,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怀的并不是男方的孩子),则男方起诉离婚不受上述三期的限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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