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讯美科技广场2栋23楼
联系电话:
137 9842 5110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北大依林公司诉北京北大附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人民法院案例选》2014年第3辑】
案例要旨:公司法既赋予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权利,同时也要求股东应当基于正当理由行使该项权利,从而确保股东权利和公司利益实现平衡。在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存在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时,公司可以拒绝股东查阅。从举证责任的角度看,公司应就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具有不正当目的负有举证责任。
安深私人律师声明
1、本站提供的法律问题解答仅供参考。
因具体个案的案情、事实、证据各有不同,若您自行根据本站的相关解答进行实务操作,您需对操作结果自行负责。
2、引用本站转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务操作前,请前往相关政府官网查实该法规是否仍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