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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提出后,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的期限是多少天?
来源:安深私人律师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4-03 | 8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从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特殊情况下最长45日,法院应裁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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