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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007年)
来源: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 转载 | 发布时间: 2021-09-14 | 2897 次浏览 | 分享到: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四、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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