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私人律师服务热线:
良马律所王春燕律师主办
安深私人律师
   
常用工作网站入口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讯美科技广场2栋23楼


联系电话:

137 9842 5110

关于我们
诉讼费计算器
服务介绍
收费标准
当前位置: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来源: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 转载 | 发布时间: 2021-08-30 | 24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摄氏度(℃),除已注明的外,均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安深私人律师声明 

1、本站提供的法律问题解答仅供参考。 

因具体个案的案情、事实、证据各有不同,若您自行根据本站的相关解答进行实务操作,您需对操作结果自行负责。

2、引用本站转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务操作前,请前往相关政府官网查实该法规是否仍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