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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可以指定自己的监护人吗?
来源:安深私人律师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5-28 | 976 次浏览 | 分享到:

可以。


《民法典》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意定监护。意定监护协议应在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以书面形式签订,其指定的监护人不限于近亲属,可以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当然,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本身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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