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私人律师服务热线:
良马律所王春燕律师主办
安深私人律师
   
常用工作网站入口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讯美科技广场2栋23楼


联系电话:

137 9842 5110

关于我们
诉讼费计算器
服务介绍
收费标准
法律援助
当前位置: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应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安深私人律师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4-03 | 84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破产清算申请书;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材料;


(三)到期债权证明;


(四)经书面或者法定程序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诚信承诺书。


安深私人律师声明 

1、本站提供的法律问题解答仅供参考。 

因具体个案的案情、事实、证据各有不同,若您自行根据本站的相关解答进行实务操作,您需对操作结果自行负责。

2、引用本站转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务操作前,请前往相关政府官网查实该法规是否仍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