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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请求返还彩礼?
来源: | 作者:安深私人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10-18 | 9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据此,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了彩礼,但双方未登记结婚,则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了彩礼,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已共同生活,法院有可能只支持退还部分彩礼。


如果双方已登记结婚,但双方确实未共同生活,或者虽然有共同生活,但因彩礼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也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当事人起诉要求退还彩礼的案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都需要起诉方提供相关证据。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因素作出全部退还、部分退还或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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